昨天看到一段新闻, 国会在讨论司法短片事件, 一边在说着这个有争议性的段片, 是否能作为呈堂证供云云, 另一边
林吉祥反驳到不久前的
明志Negarakuku事件, 也是因为一个youtube短片, 为什么没人提出它的真实性等问题, 就喊打喊杀, 有人还咬牙切齿非要告到他做牢不可, 是不是Double Standard?
我对法律一窍不通(做不了有钱人的因素之一), 但看戏都有讲拉, 录音影象等可能不可当做呈堂证供的. 但是如果本末倒置, 捉一个"爱国"愤青, 而不彻查一个有碍司法的短片, 叫人民如何信服, 社会如何安定? 给人民一个交代, 还司法公正吧? 就好象如果你是清白的, 怕什么人查你270万身家? 看
老查皇宫可谓大马骄傲之一, 老子有钱, 你吹味? 邪教要打广告, 只要没触犯到法律, 登报一整版, 你又耐他如何?
在一部戏里看过宣宣讲:——正义、公平、公正的:法律女神,玛特、西弥斯、宙斯提提亚“眼睛上蒙着布(不会有任何的歧视和偏袒),一手执衡器(以权正义),一手执宝剑(以实现正义——法律)”。宝剑而无衡器,不过暴力;衡器而无宝剑,只是有名无实的正义,二者相依相辅,运用宝剑的威力与运用衡器的技巧协调,而后法律才能见诸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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